《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部分节选)
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民事权利
- 第一百一十三条 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 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 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编 物权
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 第二百三十六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 第二百三十七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二分编 所有权
第四章 一般规定
-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 第二百六十六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 第二百六十七条 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 第二百八十七条 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 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 周末施工
第七章 相邻关系
-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 第二百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 注意这个
- 第二百九十五条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七编 侵权责任
第一章 一般规定
-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章 损害赔偿
-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备注
在实际操作中,维修和赔偿应当按照一定的先后顺序进行,尤其是当损害的程度和责任尚未完全明确时。楼上邻居提出先修复水管,可能是出于尽快恢复生活秩序的考虑,但考虑到赔偿问题和责任确认,您可以要求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后再进行修复,这样可以避免后续赔偿纠纷。
- 您的权益保障
- 现场保存:您有权保护现有损坏现场,作为证据保存,以保障您后续的赔偿权益。您可以要求对方不要擅自修复,除非经过双方协商并确认赔偿事项。
- 双方协商:建议与楼上邻居再次沟通,明确赔偿责任和修复条件。如果对方不同意,您可以考虑通过物业、调解或者法律途径解决,确保您的权益不受侵犯。
选择不允许修复,要求在赔偿事宜谈妥后再进行修复是合理的,特别是为了保护证据和确保后续赔偿问题的公正解决。
录音录像的合法性
- 如果你是在没有侵犯他人隐私的情况下记录事件的进程,并且属于合理的收集证据行为,这种做法通常是合法的。
- 目的和用途
- 如果录音录像的目的是为了记录事情的真相、收集证据并解决争议(例如以后作为法律诉讼或协商的证据),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种行为是可以被接受的,前提是没有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 如果录音录像内容未经允许被用于恶意传播、恶意诽谤等不正当目的,可能会构成违法。
- 民法典
- 第一千零三十六条 处理个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 (三)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该自然人合法权益,合理实施的其他行为。
- 第一千零三十六条 处理个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 录音录像合法性的判断要求:
- 一是场合和手段:公共场所其合法性比较突出(在合理的场所进行);
- 二是内容:录制者本身也参与了对话,且话题与案件有关,其合法性也相对突出;
- 三是目的:录制者录制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合法性也相对突出。
关于调解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调解是为了帮助当事人达成和解,但不是强制的。如果当事人认为调解无法达成有效解决,完全可以拒绝参与。
- 街道办的调解只是为民间纠纷提供的一种调解渠道,并没有法律强制效力。调解本身是为了解决问题,但并不是强制要求当事人必须同意或参加。
- 当事人权利:如果一方不想参与调解,可以拒绝。拒绝调解不意味着放弃解决争议的权利,你依然可以通过诉讼等其他途径解决问题。
协商无果的认定
协商无果的核心在于,双方在讨论中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在关键问题上无法达成有效的解决方案。只要其中一方不同意协商结果,或者在关键问题上无法就责任、赔偿等达成共识,就可以认定为协商无果。
具体来说,协商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争议,并达成双方都认可的协议。如果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就某些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或双方态度分歧严重,即使过程中没有大吵大闹,也可以认为是协商无果。